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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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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书刊文献借阅管理办法(试行)
日期: 2023-03-22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
为加强和规范图书文献的借阅管理,科学、合理配置资源,保障各类型读者充分使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权利,根据图书馆实际情况,特制定此管理办法。

一、图书借阅

(一)读者需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,不得转借、代借;因转借、代借而造成的后果,由校园一卡通持有者本人自负。

(二)图书馆可借出的文献为普通中外文图书、报纸、过刊合订本,期刊仅提供室内阅览,不予外借。

(三)借阅权限。根据不同的读者类型,借书册数、借阅时间不同。具体权限如下表:

读者借阅权限表

读者类型

文献类型

可借阅数量

该类型最多借阅

数量

借阅

天数

续借次数

全日制

在校学生

图书

10

10

60

1

过刊(合订)

2

14

1

在职教职工

图书

20

20

60

2

过刊(合订)

2

14

1

外聘教师、

退休职工

图书

5

5

30

0

过刊(合订)

2

14

0

(四)有过期图书未还的不能继续借书,直至归还超期图书,并缴纳图书滞纳金。

(五)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,应仔细检查,若发现欲借的图书有破损、缺页、圈划及各种污渍水渍等,应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,由工作人员在相应位置盖“破损”章后方可借出。

(六)学生读者实习、毕业,教职工离职时,应还清所借图书,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或离职手续。

二、图书归还

(一)读者借阅图书应按期归还,在图书馆二层咨询台或24小时自助借还机、自助图书馆处办理归还手续,逾期不还者需缴纳滞纳金。

(二)图书逾期滞纳金费用:0.1元/册/天,5元之内不影响借书。

(三)非借还书时间可使用24小时自助还书机归还。

(四)被预约的图书无法自助归还,须到图书馆二层咨询台处归还。

三、图书预约

(一)读者可根据需要预约已出借的中外文图书。

(二)读者可自行在图书馆主页,登录个人账户(账号为学号/身份证号、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),办理预约手续。

(三)读者预约图书须在校园卡图书馆账户中添加常用邮箱,方便图书馆系统发送通知邮件。缺少邮箱信息的读者个人账户,不能成功地预约图书。

(四)预约图书取书通知发送至预留邮箱(通过“登录个人账号”添加邮箱),图书保留5天,根据收到的邮件通知到主区图书馆三层办证处取书并办理外借。

(五)每次最多可预约1册图书,预约的图书必须处于“借出”状态,且不能预约本人已借图书。

(六)图书在复本被全部借出的情况下,才可对其预约。

四、图书续借

(一)读者可根据需要,自行在网上续借所借图书。续借期为30天,续借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,逾期未还的图书或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接受续借。

(二)续借是自续借当日起重新计算借书时间,续借时长为30天,应在图书到期前办理续借。

(三)续借手续可自行在图书馆主页办理,登录个人账户(账号为学号/工号、初始密码为BJU-8位出生日期),操作续借。

(四)未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,在归还后可立即再次借出,借期同第一次借出。

(五)寒暑假到期的图书,图书馆系统将进行相应的延期,读者可在延期期限前还书(开学一周内),不算超期。假期前到期的图书,系统不做延期处理,若假期后归还,假期均含在超期罚款天数内。

五、其他

所有借书、预约、续借等操作必须是在校园一卡通未被冻结的情况下才能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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